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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整治小过重罚、趋利性执法

文|财新 黄雨馨
2024年07月08日 22:22
最高检察院表示,行政执法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检察机关将深化“小过重罚”系统治理
资料图: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图:IC photo

  【财新网】74岁个体经营户曾某因销售一瓶78元过期葡萄酒被罚款5万元,曾某认为处罚过重提起行政诉讼,该案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六年诉讼未果、申诉无门。最高检察院到当地召开听证会公开审查,搭建“官民”对话平台,最终促使行政机关主动纠错。近期,这个案例经媒体报道引发广泛关注。2024年7月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察院重申,将加大对此类“小过重罚”等问题的监督。

  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称,针对备受关注的“小过重罚”的案件,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不利于他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建立对法治的信赖,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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