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被公诉一个月后,西藏党委原常委、常务副主席姜杰受贿案一审在天津一中院开庭审理。7月17日,天津一中院公布该消息。
检方指控:2000年至2023年,姜杰利用担任山东青岛黄岛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岛区委书记兼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山东东营市委副书记、市长,东营市委书记,西藏副主席兼交通运输厅长,西藏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行政审批、工程承揽、土地出让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亿余元。检方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姜杰刑责。姜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