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释放一年后,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处警警察陈志伟8月5日晚间发布实名公开举报视频,称他被“强行定罪”。陈志伟还表示,他出警十余分钟到达现场,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曾拒绝按照新闻稿上“出警5分钟到达现场”相关内容表述,“但是我仍被现场的市级领导拍桌子,严厉命令、威胁我,‘赶紧照着稿子念’。”
8月6日6时11分,“唐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称,8月5日,唐山纪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唐山公安局路北分局原警察陈志伟通过网络实名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
通报:商议隐瞒
通报全文显示:“陈志伟在办理‘06•10’烧烤店打人案件过程中,未按照办案规定处警执法,且在医院发现主犯陈继志后,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放任陈继志离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依法审理,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判决后其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