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落马两年余,深圳原市长陈如桂受贿案一审落槌。8月6日,广西南宁中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如桂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广西高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当日发布上述消息。
陈如桂受贿时长约19年。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陈如桂利用担任广州建委主任、建设工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中山市委书记,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广东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