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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巨贪李建平二审维持死刑 涉案超30亿元

文|财新 冯华妹
2024年08月27日 19:43
贪污14.37亿元,挪用10.55亿元,受贿5.78亿元,李建平涉案金额超过赖小民、张中生之和。内蒙古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报最高法院核准
2024年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李建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图:央视新闻

  【财新网】涉案金额超过30亿元的内蒙古巨贪李建平,被维持死刑判决。据央视新闻消息,8月27日,内蒙古呼和浩特经开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宣判,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裁定,驳回李建平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近六年前的2018年9月,58岁的李建平落马,一年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从落马到“双开”,级别不算高的李建平并未引起多少注意。直到2021年2月,《中国纪检监察报》在一篇关于经开区反腐的文章中披露李建平涉案金额高达30亿余元,一时间举国震动。

  30亿余元这一天文数字,超过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18.13亿余元)和山西省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11.7亿余元)两人贪腐金额之和,是目前公开的全国贪腐之最。实际上,在2019年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的全区警示教育大会上,李建平案被定性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中共十八大以来,迄今只有张中生、赖小民和李建平三人因贪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三人中,赖小民二审维持原判已被执行死刑,张中生因检举他人重大立功改判死缓。如果李建平最终被执行死刑,将成为十八大以来全国第二个被执行死刑的贪官。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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