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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一年后 新疆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将在宝鸡中院受审

文|财新 孙良滋
2024年12月11日 12:55
检方指控其涉嫌受贿犯罪时长约20余年,始于青海海西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任上,止于新疆党委副书记任上
资料图:李鹏新。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2023年12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李鹏新落马的消息。时隔一年后的2024年12月11日,最高检官网发布李鹏新被提起公诉的消息。

  最高检消息称,新疆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委调查终结,经最高检指定,由陕西宝鸡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宝鸡检察院已向宝鸡中院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指控:李鹏新利用担任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新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责。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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