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一审开庭四个月后,辽宁大连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郝宏军受贿案落槌。12月26日,河北邯郸中院对郝宏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同日,邯郸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上述消息。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郝宏军利用担任辽宁营口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抚顺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大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辽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大连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749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