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两高”新规:暴力袭警不再一概入罪

文|财新 单玉晓
2025年01月19日 11:23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近日发布《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调整袭警罪定罪量刑标准,规定对警察人身攻击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方可入罪;执法活动存在严重过错的,行为人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近日发布《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调整袭警罪入罪及部分定罪量刑标准。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不是所有暴力袭警的行为都构成犯罪。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近日发布《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调整袭警罪入罪及部分定罪量刑标准。

  《刑法》规制暴力袭警行为始于十年前,先是作为妨碍公务罪的从重处罚,后单独规定袭警罪。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在第277条增设第5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此举将袭警行为作为妨害公务罪的法定从重情节予以规制。2020年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下称2020年《指导意见》),规定对袭警行为按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鲍琦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