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落马一年三个月后,四川本土高官杨克宁迎来一审判决。
2025年2月24日,江苏南通中院一审宣判四川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克宁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对杨克宁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对追缴在案的杨克宁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当日,央视新闻客户端公布此消息。
至此,杨克宁成为2025年第七名领刑的落马中管干部。此前六人分别是张秀隆、张广、肖星、周政、刘捍东、张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