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践中,有夫妻离婚后,男方违背离婚协议的约定,将款项作为首付款购买房屋,但未按照约定登记在子女名下,侵害子女财产权益,法院判其返还;还有夫妻离婚后,获得抚养权的男方多次故意将幼子弃置在幼儿园、学校、地铁站等场所,法院判其构成遗弃罪。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最高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揭露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和财产权益的做法。
《民法典》第35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最高法院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拥有的财产种类愈加丰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是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