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被查15个月后,中共二十大后内蒙古“首虎”、内蒙古党委原常委、通辽市委原书记杜梓案一审落槌。7月29日,辽宁沈阳中院发布消息称,对杜梓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800万元;对杜梓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5年,杜梓利用担任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通辽市委书记,内蒙古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819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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