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开展文物调查阶段已完成,全国调查新发现文物数量超过13万处,涉及六大类63个细类。目前普查已进入第三阶段,即各级普查机构正在全面开展普查数据审核。9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文物局局长饶权披露上述信息。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从2023年11月开始至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普查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发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开展培训、试点工作;从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为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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