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小过重罚”存在争议;生鲜电商、餐饮外卖、直播带货等食品新业态相关法律法规滞后;职业索赔亟待规范……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指出上述问题。
《食安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201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25年9月针对食用油混罐运输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小切口”修改(详见财新网报道《“油罐车运食用油”案后立法补短板 液态食品散运许可证来了》)。此次执法检查系该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四次检查,检查时间为2025年5月至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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