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继海南省委原政法委书记刘星泰、原书记罗保铭之后,海南纪委原副书记、监委原副主任陈笑波受贿案一审落槌。据央视新闻消息,1月20日,上海一中院对陈笑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至此,2026年已有赵金云、王昊、陈笑波三名落马中管干部领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9年,陈笑波先后利用担任海南海口秀英区委书记,澄迈县委副书记、县长,屯昌县委书记,文昌市委书记,海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购置土地、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7年至2024年,陈笑波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373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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