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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虎”已领刑 纪检大员陈笑波一审获刑12年

文|财新 冯华妹
2026年01月20日 17:42
陈笑波是中共二十大以来首名被指“泄露工作秘密”的落马高官,此前刘星泰、罗保铭已获刑
2026年1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海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笑波受贿案。

  【财新网】继海南省委原政法委书记刘星泰、原书记罗保铭之后,海南纪委原副书记、监委原副主任陈笑波受贿案一审落槌。据央视新闻消息,1月20日,上海一中院对陈笑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至此,2026年已有赵金云王昊、陈笑波三名落马中管干部领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9年,陈笑波先后利用担任海南海口秀英区委书记,澄迈县委副书记、县长,屯昌县委书记,文昌市委书记,海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购置土地、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7年至2024年,陈笑波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3735万余元。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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