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8月28日,据新华社消息,江苏南京中院认定湖北省委原书记蒋超良在1995年至2025年间敛财7.46亿余元(有未遂情节),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死缓终身监禁。
至此,蒋超良成为继白恩培、武长顺、邢云、赵正永、云公民、王立科、傅政华、孙力军、刘国强、李文喜、刘彦平、王滨、孙德顺、蔡鄂生、何泽华、范一飞、王大伟、孙志刚、李鹏新、骆玉林、王波、苟仲文和魏凤和、李尚福之后,第25名将“牢底坐穿”的中管干部。
蒋超良的7.46亿余元贿金,在中共十八大以来已公布的获刑中管干部中,能排第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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