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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刑事司法程序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

2014年10月27日 15:41
坚持以庭审为中心,关键在于推进庭审的实质化、克服庭审的形式化。必须强化程序公正优先观念,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使诉讼各方能够围绕定罪和量刑问题,充分提出证据、发表意见,充分进行交叉询问、开展辩论,充分发挥举证、质证、认证各环节的作用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期盼已久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于昨日在京胜利闭幕,全会作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10月18日至19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上海召开。本次年会研讨主题是“法治中国视野下的刑事程序建设”,具体议题包括刑事诉讼原理、刑事司法程序改革、刑事诉讼法实施等。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开幕式并作学术发言。现将发言全文刊发,以飨读者。

  今天,我们相聚在黄浦江畔,隆重召开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围绕“法治中国视野下的刑事程序建设”主题展开研讨,这是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刑事法治理论研究,努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次重要活动,也是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的一次交流盛会,意义重大而深远。下面我以“刑事司法程序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为题作一简短发言。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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