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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高官“审判季”之二:湖南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一审获刑五年

2014年08月18日 11:38 来源于 财新网
系投案自首、认罪态度好

  【财新网】(记者 苏横)十八大后落马高官“审判季”仍在持续。新华社新华视点消息称,8月18日,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一审认定犯玩忽职守罪,领有期徒刑五年。

  据财新记者统计,童名谦是十八大后落马的副省部级官员中第一个因玩忽职守被判刑者,也是第二个被判处刑罚者。第一个领刑者是原内蒙古党委常委、统战部长王素毅。

  今年7月17日,王素毅因受贿1073万余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详见“内蒙古原统战部长王素毅一审被判无期”)。上诉期满后,王素毅并未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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