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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补偿惹纠纷 河南中牟两农民三度获罪仍将上诉

2020年04月22日 19:17
T中
2013年因高压塔施工祖坟被占,经协商获得补偿;2015年两农民被抓,先控敲诈勒索,后判寻衅滋事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65岁的赵刘枝,家住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村。2020年4月21日,赵刘枝被新郑市法院一审认定犯寻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罚。同时获罪的还有邻居61岁的程相奎。

  这是赵、程二人第三次被判有罪。和前两次一样,两位年过花甲的老农民坚持认为自己无罪,还要继续上诉。他们的案子发生至今已有六年,经过基层法院三度一审,中级法院两次发回重审,包括异地审理。

  据司法材料描述,2013年3月,河南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河南送变电公司)一送变电工程施工项目部(下称项目部),在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村建设高压塔。其中,38号高压塔占用赵刘枝、程相奎两家祖坟地共0.27亩,赵刘枝家被占0.13亩,程相奎家被占0.14亩。根据河南省相关补偿规定,两家各自获得青苗补偿款、占地款等7000余元。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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