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建筑商梁明等13人“恶势力团伙”案,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宣判的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一度在当地引起不小关注。三年多时间里,该案共经四次判决。2018年11月26日,黑河市爱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梁明和12名同伙因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和虚假诉讼等罪名,一审被判处20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因不服一审判决,梁明等人上诉。后该案经过发回重审、黑河市中级法院终审、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指令再审,直至2022年1月26日,大庆市龙凤区法院最终宣告,梁明等13人均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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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黑龙江一“恶势力团伙”平反 13名被告人均无罪
2022年05月30日 07:43
原图
2018年11月27日,爱辉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梁明等13人涉恶犯罪团伙案件,被告梁明等13人分别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虚假诉讼罪等5项罪名,处以二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图:爱辉发布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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