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曾兼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两年的薛恒,8月1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据央视新闻消息,薛恒被控在21年间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5亿余元,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薛恒利用担任辽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党组书记、厅长,丹东市委书记,营口市委书记,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5年至2021年,薛恒直接或者通过亲属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5亿余元。2019年,被告人薛恒离职后,利用其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他人请托,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6.3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