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财新通行证
试听
T中

新公司法施行 存量公司调整出资设三年过渡期

文|财新 张一川,黄曼兮(实习)
2024年07月02日 09:59
新《公司法》7月1日施行,国务院发布注册资本登记的配套法规,设置“3年过渡期”加“5年限期缴足注册资本”,为企业留下8年减资和实缴时间。“公司出资期限、注册资本明显异常的”和“涉及国家利益或者重大公共利益”例外条款还有待配套规章细化规定
news 原图 资料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律读本。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部基础性法律,新修订的《公司法》已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日,《国务院关于实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下称《规定》)公布并施行。

  《规定》共13条,明确了存量公司调整认缴出资期限的过渡期安排,规定了公司出资异常的处理办法,并完善了监管措施。《规定》提出,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登录 后获取已订阅的阅读权限
财新通会员
可畅读全文
订阅/会员升级
您正在阅读
新公司法施行 存量公司调整出资设三年过渡期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恭喜 购买成功
有效期:-
您可在 个人中心 - 我的权限 - 单篇 找到购买的文章
您正在阅读
新公司法施行 存量公司调整出资设三年过渡期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限时优惠,共可读 1 篇相关稿件

我已订阅,切换账号登录
您已经购买了 次单篇文章
订阅后阅读更优惠
日更新文章超50篇 每篇文章不到5分钱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永

话题:
#司法部+关注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中欧班列2月去程货量暴跌43.4% 运价跌一半

2025年03月21日

你是“透明人”|特稿精选

2025年03月21日

国际财经速览|朝鲜试射最新型防空导弹

2025年03月21日

三大指数早盘走弱 深海科技概念逆势大涨|今日热点

2025年03月21日

财新闻|司马南及个人公司偷税537万元被罚

2025年03月21日
财新移动
发表评论得积分
收藏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App 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