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质量才是衡量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是否达到目的的核心标准。”2009年4月8日召开的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如是说。
自2008年11月起,中共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联合开始清理执行积案,旨在落实法院的裁判文书。据最高法院统计,截至2009年4月1日,全国共执结有财产案件313484件,占有财产积案总数的94.48%。但是根据中央七个督察组对全国12个省区的检查,有些地方存在数据不准确,结案不严格、不规范的现象。问题的原因是各地法院在结案标准上存在偏差,甚至有不当中止、不当终结、以中止报结案,未穷尽调查和执行措施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