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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2012年06月12日 21:40 来源于 财新网
卫生部公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8月起实施
2011年1月19日,一所医疗中心。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6月12日,卫生部在其网站公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根据《办法》,2012年8月起,中国医疗机构将实行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并进一步推动自体输血的应用。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是指除急救用血情况,医疗机构需根据患者的临床用血量,经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等程序后,才能备血。

  根据《办法》,一名患者在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时,需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才能备血。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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