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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登用家属起诉巧家县公安局侵犯名誉

2012年09月05日 15:17 来源于 财新网
提出了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的赔偿请求,并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在七家报刊上连续7天刊登致歉声明,为死者恢复名誉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9月5日,赵登用家属正式通过律师向法院提交诉状,就巧家县公安局此前通报“5.10”巧家爆炸案被害人赵登用为该案嫌犯,并公布个人隐私称其“极端厌世、反社会”一事,正式提起名誉权侵权之诉。

  此前的5月10日9时许,云南省巧家县白鹤滩镇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人死亡16人受伤。当日,警方经现场勘查、尸体检验、调查走访、提取视频监控资料等侦查工作发现,引发爆炸的背包系该县男子赵登用背入案发现场并在其身上发生爆炸,警方据此认定其有重大作案嫌疑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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