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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学校

2012年09月07日 15:59
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要通过增设农村客运班线及站点、增加班车班次、缩短发车间隔、设置学生专车等方式,满足学生的乘车需求。

   国务院办公厅9月6日公布《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

  国办发 〔201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随着我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农村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农村学龄人口不断下降,各地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布局调整和撤并,改善了办学条件,优化了教师队伍配置,提高了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但同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幅减少,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并带来农村寄宿制学校不足、一些城镇学校班额过大等问题。有的地方在学校撤并过程中,规划方案不完善,操作程序不规范,保障措施不到位,影响了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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