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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旧城外超30亩项目先考古再建设

2012年10月16日 15:07 来源于 财新网
并未给予文物部门因文物保护原因而否决大型建设项目的权力

  【财新网】(记者 汪苏)日前,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强化城市建设中的地下文物保护,旧城内占地1万平方米以上、其他地区占地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以及地下文物埋藏区内的大型基本建设项目,须先由北京市文物局组织考古调查和论证。

  北京市在这份《关于加强地下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中指出,北京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和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八百余年的建都史,地下文物遗存十分丰富。近年来,北京进入城市基本建设的快速发展时期,“协调和处理好地下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的关系,已成为日益突出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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