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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规允许利害关系人查询刑侦信息

2012年11月01日 08:06 来源于 财新网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13年正式施行,规定控告人、被侵害人或其家属可查询执法信息。但《规定》的监督和保障机制依然主要依靠部门内控,未来实施效果难料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10月30日,公安部官方网站公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下称《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首次全面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拓展了执法公开的范围,规定控告人、被侵害人或其家属可查询执法信息。

  《规定》共六章36条,将执法公开分为向社会公开和向特定对象公开两大类,对执法公开的范围进行了拓展。例如,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定期向社会公开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火灾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安全防范预警信息等,并增加规定,向控告人,以及被侵害人或其家属提供执法信息查询服务。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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