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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率先公布异地高考实施方案

2012年11月09日 13:23 来源于 财新网
高中三年均在黑龙江省就读的外省籍随迁子女,提供父母工作和住所证明即可在当地报名就地高考,自2013年高考开始实施
2011年6月23日,在北京,外地学生家长呼吁解决其子女在京参加高考问题。

  【财新网】(见习记者 王箐丰)进入11月,各省区市陆续进入高考报名阶段,这是教育部等四部委出台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后的首次高考报名。黑龙江省日前公布了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的具体办法,成为首个明确“异地高考”具体门槛的省份。

  黑龙江省2013年高考报名从2012年11月5日持续到11月23日,符合条件的没有本地户籍的随迁子女可以与黑龙江本省户籍居民子女一样参加此次高考报名。黑龙江省规定,拥有黑龙江省高中学籍并在黑龙江连续就读三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只要其父母在黑龙江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便可在黑龙江就地高考。随迁子女报名可携带父母工作和住所证明到学籍所在地的市、县招考办报名。

责任编辑:段宏庆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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