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11月20日下午3点,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对于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被劳教案进行宣判。法院认为,任建宇2012年8月15日才提起诉讼,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故裁定驳回起诉。任建宇代理律师浦志强、徐利平均表示,将于近日提起上诉。
判决的前一天,即11月19日,已被劳教15个月的任建宇被重庆市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下简称重庆市劳教委)释放,并以“处理不当”为由,撤销了对他的劳教决定。根据浦志强在微博上发布的《撤销劳动教养决定书》,重庆市劳教委称,“经复查认为:对任建宇的原劳动教养决定不当”,“决定撤销对任建宇的原渝劳教审(2011)字第3954号劳动教养决定”,落款日期为11月19日。当天下午,任建宇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