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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建议中国应成立儿童福利局

2013年01月16日 14:11 来源于 财新网
《儿童福利条例》草案初成,从以政府为中心的“福利行政”转变为以儿童为中心的“福利服务”,小修小补尚嫌不足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杨佳秋)财新记者获悉,民政部筹备两年多的《儿童福利条例》草案现已完成。一直参与起草工作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童小军向财新记者透露,条例主要是对目前中国儿童福利制度中的漏洞进行修补。

  童小军认为,要完善整个儿童福利制度,更需要把关注点由以政府为中心的福利行政转向以儿童为中心的福利服务,由此作出更为系统的制度调整。

  近年来,国家曾就孤儿、留守儿童、流浪儿童等陆续推进了相关政策。2009 年,民政部先后下发《关于制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制定福利机构儿童最低养育标准的指导意见》,首次确定了全国统一的孤儿养育标准。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出台,要求各地政府部门对流浪儿童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今年初,教育部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建立16周岁以下学龄留守儿童等级制度。除此之外,政府还推行了一系列专项行动。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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