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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013年01月23日 14:17 来源于 财新网
意在统一司法认定,将恶意欠薪达到犯罪的情况合法合理地规制于刑法之中,以便司法实践的操作
 

  【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洁)1月22日,最高法院对外公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解释》自1月23日起施行。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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