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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要尊重和保障律师权利

2013年07月05日 08:10 来源于 财新网
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权利,就是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和公民的权利,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

  【财新网】(记者 陈宝成)在7月4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

  周强表示,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官和律师都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权利,就是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和公民的权利,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

  实际上,类似的表述自周强履新后已非首次。4月17日,周强在最高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说,律师的参与,对于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法院要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最大的便利,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周强高法新政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杨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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