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两个月后,《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将初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自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初次修改。
在此之际,7月28日,来自北京的19名律师联合呼吁设立行政法院,以有效规制公权力,避免司法免受行政权力干预,重塑司法公信力。
设立行政法院,不只是司法实务界的呼声,也是法学界诸多行政法学者的共识。如著名行政法学家应松年、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等学人均曾多次倡议。
所谓行政法院,是指专门审理行政诉讼的法院。与审理民事、刑事诉讼的普通法院一样,一般由地方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