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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不知细节不影响受贿罪成立

2013年08月25日 08:07 来源于 财新网
从司法实践看,只要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其家属收受了他人财物,就以受贿罪的共犯来处理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这个周末不平静,始于周四(8月22日)的薄熙来案庭审将于周日(25日)进入第四天。

    这位64岁的前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被控三罪,依次为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在过往三天法庭调查中,对其受贿的指控的调查占据了近两天时间,其中又以牵涉到商人徐明、薄妻谷开来的受贿指控最为复杂。

    按起诉书指控,薄熙来的受贿罪为两项,共收受钱物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其中数额最大的一项,系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其子薄瓜瓜,从商人徐明处获得的财物,检方称共计折合人民币2068.1141万元。在法庭调查中,薄熙来称自己仅听薄谷开来提到过徐明对她和薄瓜瓜不错,对具体金钱资助和房产情况并不知情,他对徐明也是公事公办。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审判薄熙来
责任编辑:张继伟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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