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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条例求解城市内涝和污水难题

2013年10月16日 19:49 来源于 财新网
16日,国务院颁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重地上、轻地下”、运营管理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

  【财新网】(记者 崔筝)2013年10月16日,中国中央政府网站正式公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下称《条例》)。《条例》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公布,于10月2日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分为7章,共59条,从规划建设、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与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分别对中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做出规定。

  国务院发布此条例的时机显然有其深意。一个月前的9月1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该意见首次提出,中国将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

责任编辑: 宫靖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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