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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冀中星诉东莞市政府不作为案

2013年10月28日 19:23 来源于 财新网
此前冀中星曾向广州市中级法院状告广东省公安厅,要求广东警方公开“对冀中星投诉的殴打致残案”复查结论,但法院不予受理
10月15日,备受关注的“7·20首都机场爆炸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冀中星在公共场所实施爆炸,其行为构成爆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公磊/新华社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东莞市中级法院10月25日在其官方网站刊发消息称,该院已受理冀中星诉东莞市政府“行政不作为”一案。

  冀中星是“首都机场7•20爆炸案”实施者。他自称,2005被东莞市的治安队员殴打致残,八年索赔无果。今年7月20日,他携带上访材料和自制炸药到了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喊冤”,不慎引发了爆炸。次日,中央电视台报道,案发当晚,东莞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并成立专案组,对冀中星投诉的殴打致残进行复查。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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