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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涉嫌爆炸罪被批捕

2013年07月30日 15:56 来源于 财新网
警方认为冀中星为反映个人诉求,携带自制爆炸装置和传单,到首都机场T3航站楼实施爆炸,涉嫌爆炸罪
7月20日18时许,首都机场T3航站楼发生爆炸。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已于7月29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冀中星,1979年12月1日生,山东省鄄城县富春乡冀庄村人。7月20日下午18时许,他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引爆土制炸药受伤,后被送往北京积水潭医院治疗。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首都机场公安分局侦查后认为,冀中星为反映个人诉求,经精心准备,携带自制爆炸装置和传单,到首都机场T3航站楼制造影响,实施爆炸。警方认为他涉嫌爆炸罪。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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