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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当年民事赔偿案法律文件曝光

2013年08月06日 21:39 来源于 财新网
法院判定冀中星败诉的主要理由是,冀与乘客龚涛在办案机关所作笔录存在矛盾
7月20日18时许,首都机场T3航站楼发生爆炸。除手持炸药引爆的男子受伤,无其他人员伤亡。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8月6日晚间,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的代理律师刘晓原,在其实名新浪微博公布了冀中星当年民事索赔案的一审法院判决书和二审法院裁定书。

  此前,无论是当年医治过冀中星医院医护人员还是有关专家均认为,是交通事故还是殴打受伤致残,可以通过受伤部位及其伤情分析判断并得出结论。

  但上述法律文书显示,当年法院判定冀中星败诉的主要理由是,其与乘客龚涛在办案机关所作供述出现矛盾。

  东莞市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冀中星用于证明自己被殴打致残的证据是乘客龚涛的证言。而龚涛的证言在是否认识冀中星这一事实上,存在前后矛盾的瑕疵,不予采信。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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