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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建设标准发布

2013年11月01日 22:03
在残疾人康复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据中央政府网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建设标准,通知全文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批准发布《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

  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要求,由中国残联组织编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版面编辑: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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