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黄志光涉嫌受贿罪案,11月11日上午在广州中院开庭。检察机关指控,黄志光在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汕头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涉嫌收受贿赂共6宗,收取包括玉石摆件、冬虫夏草在内的财物,总计金额约人民币556万元、港币2万元。
现年59岁的黄志光是广东海丰县人。上世纪70年代初,他不过是宝安县装卸运输公司一名普通工人。当时的宝安县即为深圳市前身。黄志光37岁步入仕途,先后担任深圳市宝安区长、区委书记,汕头市长、市委书记,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