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狼牙山五壮士谣言”案原告一审败诉

2014年02月13日 21:40 来源于 财新网
广州市民张广红因发表有关狼牙山五壮士故事不同版本的微博内容被警方行政拘留。他认为处罚适用法律不当,侵害公民言论自由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因为在微博发表狼牙山五壮士故事的不同版本,广州市民张广红被当地警方认定为“造谣”并处行政拘留。张广红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后,当庭表示将上诉。

  2月13日上午,“狼牙山五壮士谣言”案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开庭宣判,法院判决驳回张广红的诉讼请求。

  此案始于2013年8月27日凌晨,47岁的张广红在新浪、腾讯等微博发布的一则信息:拍“狼牙山五壮士”电影编剧,邢野去当地了解实情,村民说:这五人只不过是几个散兵游勇土八路,来村里后要吃要喝,稍不如意就打人。由于几人手上有枪,村民们也不敢惹。后来有人想出了个办法,偷偷地把他们的行踪告诉了日本人。日本人就来围剿了。村民故意引五人绝路逃跑。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李丽莎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