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蓝方)2014年4月2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场少见的行政诉讼案低调开庭,被告是民政部。
原告则是在业内颇有名气的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下称国经学会)。在2012年,国经学会因“未按照规定”参加2011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遭到民政部的警告处罚。国经学会对此并不接受。
在国经学会一方看来,民政部应处罚故意逃避或回避监督检查的情形,但它却是积极求检而不得。经行政复议途径维权未果后,国经学会将民政部告上了法庭。
换“婆家”纠纷
阻碍国经学会按时参加年检的,正是它的“婆婆”——业务主管单位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