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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卫人委原主任江捍平一审获刑11年

2014年05月15日 09:00 来源于 财新网
为民营老板在深圳办医提供便利,收受多人私人贿款约合300万元人民币。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得到关照,先后向原深圳市副市长梁道行行贿141万元人民币
资料图:江捍平。

  【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简称卫人委)原主任江捍平,被法院认定收受贿款约合300万元人民币,并行贿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141万元人民币,2月20日东莞市中级法院判定其受贿罪、行贿罪成立,并作出有期徒刑11年的一审判决。中国裁判文书网5月7日公布了该案一审判决书。

  据东莞市中级法院一审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2年期间,江捍平利用职务之便,为杨丽怀(深圳市丽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城医院老板)、林志忠(深圳市博爱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远东妇儿科医院老板)、李茂水(深圳市海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林坚(原深圳市中医药研究所所长)谋取利益,收受贿款共计人民币200万元、港币80万元、美元3万元;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向时任深圳市副市长梁道行行贿人民币141万元。以上涉案人员均另案处理。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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