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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难落户 东莞母亲起诉公安局

2014年06月10日 21:21 来源于 财新网
除了要求提供结婚证等材料,公安局还要求仅有一个孩子的母亲上环且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方可给孩子上户

  【财新网】(记者 蓝方)将上户与计生相捆绑的恶政,已遭到学界和舆论的广泛抨击,但却始终未得到彻底清理。2014年6月10日,家住东莞东城区的未婚妈妈方女士将拒绝给孩子上户的地方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认定公安机关将上户与计生相捆绑的做法违法,并依法给孩子上户。

  今年39岁的方女士,是一个五岁孩子的妈妈。2008年,她与孩子父亲交往,但感情并不稳固,双方也未打算结婚。待二人分手且失去联系后,方女士发现自己怀孕。考虑到她的特殊体质,医生建议她保留孩子。这也是她唯一的孩子。

  过去五年间,方女士一直在想办法给孩子落户。她在广东省公安厅的网站上查询,发现即便是非婚生育,要给新生婴儿上户并不困难,仅需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即可。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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