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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障房分配仍排除外来务工者

2014年07月01日 17:01 来源于 财新网
《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称,“为稳定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支持和帮助,具体条件与居住证制度改革相衔接”,但无实质性举措;保障房的保障范围仍限于户籍人口

  【财新网】(记者 周天)6月30日,北京市法制办公布《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下称《条例》),征求社会意见。其中规定,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房的准入条件均为北京市户籍的家庭和个人,这将外来务工者排除在外。

  根据《条例》,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的对象,为北京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的方式,包括提供配租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

  在准入条件上,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个人在本市无房或住房面积小于规定标准的,可申请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责任编辑:林韵诗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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