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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首防冤假错案

2014年08月27日 22:21 来源于 财新网
称冤假错案根源于执法办案中有罪推定等八项原因

  【财新网】(记者 欧阳艳琴)严防冤假错案底线,“是对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一个最基本的要求。”8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秋季开学典礼上如是说。

  曹建明在开学典礼阐述当前法律监督七项重点,首先提严防冤假错案。

  曹建明提到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安徽于英生杀妻案等冤案平反昭雪事例,并直言,之所以近年来出现的冤假错案,经过了刑事诉讼全过程,还会一错再错、一错到底,说到底是因为一些执法司法人员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存在偏差,执法办案中有罪推定、疑罪从轻、口供至上、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其证据、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证据、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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