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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五省市取消南水北调基金

2014年09月18日 21:08 来源于 财新网
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已经完成南水北调基金上缴,取消基金;河北省欠缴46.1亿基金,基金筹集期将延长五年

  【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梦凡)9月18日,国家财政部网站公布了《关于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 《通知》,已完成基金上缴任务的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取消基金。

  河北省由于欠缴46.1亿基金,其基金筹集期将延长五年。从2014年起,河北省需每年上缴9.22亿元至中央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源包括中央预算内拨款、南水北调基金和银行贷款。其中南水北调基金占到35%。

责任编辑:宫靖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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