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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亿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将落实

2014年09月23日 17:48 来源于 财新网
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基金收益、捐赠等,主要用于引导地方、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小型微型企业等

  【财新网】(记者 邢昀 王长勇)中国经济增速继续下探,政府加快培育新增长动力。自2003年以来一些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将通过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变成法律条文。财新记者获悉,已拖延12年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也有望落实。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成立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修改)》起草组。今年2月底,工信部公开向社会征集《中小企业促进法》修改意见。

  现行《中小企业促进法》自2003年起施行,很多条文是“口号式的”。财政部一位官员对财新记者说,“口号式的规定不具体,落实就要打折扣。”

  对于支持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基金收益、捐赠等。并规定“国家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捐赠”。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国务院强调“要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再次强调,依法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基金收益、捐赠等。

  国务院的意见明确要求,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50亿元,分5年到位,2012年安排30亿元。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地方、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小型微型企业等。

  但从2003年提出至今,已过去了1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仍未设立,应由财政部牵头制定的使用管理办法也没有出台。

  财政部原企业司承担牵头设立基金职能,今年9月初,财政部内部司局及职能调整,企业司改名为资产管理司,并将其中小企业管理职能划至经济建设司。

  相比而言,《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的另一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已得到落实。今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总规模达115亿元。

  《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

  今年4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下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资金分配、重点支持项目、项目要求等方面。■

责任编辑:王长勇 |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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