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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贫困县退出后将获正向激励

2014年10月14日 17:51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务院扶贫办官员称,将建立贫困县退出机制,并让贫困县“减贫摘帽”后仍能获得激励政策支持;修建宽马路、大广场、形象工程等将成为贫困县的“禁止事项”

  【财新网】(记者 周天)近年来,一些富起来的“贫困县”不肯摘帽,致使贫困县制度备受争议。今天(10月14日),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苏国霞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扶贫办很快将下发文件,对贫困县建立正向激励机制,让贫困县“减贫摘帽”后仍能获得激励政策支持。

  苏国霞介绍,目前认定贫困县主要采用三个指标,即该县的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但一些贫困县“农民生活还很苦,但是县城建得还挺好”,“也有一些贫困县没有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上,而是集中在城市建设”。

责任编辑:林韵诗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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