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天)近年来,一些富起来的“贫困县”不肯摘帽,致使贫困县制度备受争议。今天(10月14日),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苏国霞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扶贫办很快将下发文件,对贫困县建立正向激励机制,让贫困县“减贫摘帽”后仍能获得激励政策支持。
苏国霞介绍,目前认定贫困县主要采用三个指标,即该县的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但一些贫困县“农民生活还很苦,但是县城建得还挺好”,“也有一些贫困县没有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上,而是集中在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