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 实习记者 崔先康)10月27日,《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并有望通过,在这次修法中受案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其中一个显著标志是行政合同首次被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从2013年12月至今,有“民告官”之称行政诉讼法已历经“三审”。破解“立案难”,扩大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作为“民告官”要跨过的第一道坎,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三审稿首次提出,将部分行政合同纳入受案范围。行政合同是一种行政管理方式,具有公权力性质,在现实中大量存在。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合同等。